秦楚网讯(特约记者 叶相成)6月30日,市民胡先生从市生态环境局领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中型非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3.5万元。
胡先生介绍,他今年4月提出申请提前3年多淘汰车辆,按照补贴政策,成功领取提前淘汰补贴3.5万元。像胡先生一样,此次共有4名车主领到该局首批提前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中型非营运柴油货车的淘汰补贴,总计10.6万元。
今年3月,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保水护水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十堰市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中型非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办法》,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实行一次性货币补贴。中型货车方面,提前报废满1年(含)不足2年的补贴1万元,满2年(含)不足4年的补贴1.8万元,满4年(含)以上的补贴2.5万元。重型货车补贴力度更大,提前报废满1年(含)不足2年的补贴1.2万元,满2年(含)不足4年的补贴3.5万元,满4年(含)以上的补贴4.5万元。
本次补贴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如补贴资金总额提前用完,将停止受理。请符合条件的车主及时按相关规定办理,以免影响补贴领取。
编辑:陈琦